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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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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夏子
兵权全攒手里,压根没有郡尉什么事了,所以你才能看到三国里,伐董的各路诸侯,大多是各地郡守。

    在秦国,无虎符而动用军队是算作“乏军兴罪“,通常是处死,严重的还要收妻子为奴。但黑夫现在有符在手,合理合法。

    “一般的竹符只能调动五十人,这鎏银铜虎符规格甚高,配上郡守写的文调令,可以让夷道之兵全部听我号令!”

    此去夷道,八十多里水路,日出而行,大概中午就能到!

    “县主蛮夷曰道”,所谓的道,其实就是秦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跟县同级别,治理部族聚居的偏远地区,其主吏不叫县令而称县长。

    非但夷道,秦戎杂处的巴蜀地区,也有很多个“道”。道的特点是不对蛮夷部族进行编户齐民,在赋税、徭役上给予一定减免。

    比如在巴郡诸道,秦国规定,巴人部族君长每年缴纳二千一十六钱的租,每三年缴一千八百钱的口赋。其民户,每年缴纳质地粗糙的栋布八丈二尺,以及鸡羽三十筐,这是用制作箭矢的

    比起秦国的编户齐民要缴纳将近一半收成的租赋,已经轻松了不少。

    黑夫暗暗想道:“在编户齐民的秦人看,有些不公平,但这是秦为了顺利统治这些地区,不得已实行的怀柔笼络之策。再者,若是不管当地条件如何,还收和内地一模一样的粮食和铜钱作为租赋,这不是逼着大半人口还在渔猎采集的巴人造反么”

    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这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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