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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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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我能辞职吗
后决定体改决议文件时,关于军转人员能不能主动辞职,辞职后的工作该怎样分配,特委会的十几个人就有不同意见。多数一方意见是,军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执行命令,安排在哪里,都应该无条件接受分配,不执行命令的话,按照违令处理。少数方的观点是,虽说海西特情况特殊,军转人员继续实行军队编制,实际上已经是公司管理模式了,在体制正式改革之后,那就是彻彻底底的民,不再适用部队条令。既然是民事行为,人家放弃特区优厚的福利待遇,提出辞职,是正常的行为。不应该设置障碍。

    小包饶有兴致地听取大家争论。最后说:有一点事情,大家似乎忘记了!这个体制改革的时间,也就是特区转为公司管理模式的时间,是七月一号。在此之后,员工工资会有一个和国企工人工资相近的调整。但是,我以前说过,工人的工龄是从去年七月进入海西特时开始计算的,就是说,每个员工,在七月份发工资时,要补足上一年的工资的。按照这个原则,员工已经为海西特的发展做出了一年显著的贡献,他实际上已经是海西特的正式员工了,现在只是补办手续罢了。要求辞职,咱们当然要按照海西特员工的辞职员工处理。和军人身份已经没有关系了。

    那该怎么做?见小包下了结论,反对方提出问题。

    小包说:军转档案早已转在咱们这边,先给他办体改后的身份确认,然后结清一年来的工资,为了表示他对特区建设的表彰,多发给他两个月的工资,然后他自带档案,愿意去哪就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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