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军事援助。
共和十一年(西历1655年)五月,范-盖伦将军受荷兰议会委托率领联邦舰队、联合舰队残部返回远东,同船还携带了数千名出外谋生的荷兰人。大同联邦大都督府立即下达命令:委任范-盖伦为联邦海军提督,增建旅顺、登州、海州三个军港,战列舰扩充到十五艘,其他主力舰再增加四十艘——联邦海军从此进入漫长的重建期,没有余力维持南方海面秩序。
共和十四年(1658年),加冕国王不到一年的克伦威尔去世,查理二世复辟,英格兰政局出现动荡,这时,大同与荷兰也在巴达维亚展开密谈——荷兰议会说服东印度公司放弃福摩萨和对大同的海军贷款债权,希望以此换取大同联邦的援助,而大同联邦政府对台湾不感兴趣,要求荷兰尽快结清大同为保卫荷兰已发生的军费,并对今后因此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双方诉求差距太大,只好不断向上面请示,谈判时断时续,取得共识遥遥无期。
共和十五年(西历1659年),吴三桂攻入云南,永历帝逃亡缅甸,至此除少数地区还有残明武装抵抗外,云、桂、贵、闽、粤五省基本落入南京朝廷手中,但南京朝廷的官营经济搞得一团糟,鱼米之乡的江南、浙江日益疲困,竟然还出现饥荒,洪承畴养不起军头,索性许他们在地方自筹粮饷。吴三桂的兵最多,占据的云南、贵州却最穷,一时陷入困境,手下谋士方光琛不愧在大同混过,献出富国强兵之计:结好大同以引进工商;发行铜钞以搜敛民财;开放百业以增收商税;疏
第475节 后记(上)(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