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被无意提及,但在另一份口供中该村民已经在此前失踪;类似这种矛盾在那些口供中比比皆是,可以推断是没有经过细节上的串供造成的。
基于这三条,提夫给出的推断是,该村集体隐匿,至于原因,可能有两个,其一是逃避赋税,其二是受到蛊惑而决定避世,蛊惑者有可能是邪能教派的人员。
不愿跟随离开的人必然存在,但整个村庄大部分人都走了,剩下的人在这里也没办法继续生活,干脆以报案的方式,引起官方注意后以安排换个地方过活。这从所有余下的村民集体在此等候警备队的到来,再跟随一起离开可看出端倪。
而这些余下的村民,也可以在迁移完成前,防止意外来到此地的外人发现异常。
报告的结论看似太过草率,但还真想不出来反驳的依据。
报告最后提出可以进一步调查这一村人迁移的目的地,可从附近村庄那里着手,或有意外收获。
收好报告,提夫也算是缓过劲来,穿好了衣服,“走吧。”
三人离开村子,目的地是来路上经过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