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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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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额外规则
死亡原因,则需要写上详细过程,否则,无效。

    其三,一定程度上可以要求守护灵对死者的死前行为进行操控,程度在被杀者能够执行范围内。操控最长时间为四十九小时。

    其四,不得以污秽之物沾染笔记本,不得以任何手段损毁笔记本,否则,后果自负。

    其五,在守护灵在两个以上之时,可以以灵魂作为契约,产生第二个使用者,但其权利仅限于杀人,并且能力屈从于主笔记。

    这是写在笔记上面的规则,着实让我感到震撼,尤其是人鬼不限那四个字。笔记本上的恶灵有这个本事杀人灭鬼,那就不是什么普通的恶灵,不知道制造出来这东西来的人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来炼制。

    可是,从上面的所有规则来看,其实都不过是针对普通人的。例如制造这个东西的人一定有办法在不需要契约的情况下就使用笔记本,但既然制定了规则,里面的恶灵就一定会按照规则办事,因此,要想在没有契约的情况下使用笔记,方法应该都是一样的。

    纸条上通知我说s追查到了野火的踪迹,有线索,打算在九月十日那天亲自去调查,也就是明天。为什么会选择那天?s的解释是面对野火,他需要做好准备再出手。

    在他有嫌疑的情况下,自然这是最拙劣的谎言,可现在我身陷牢狱,他说的话就会是真理。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已经很清楚s究竟要怎样从警局逃离出去,并且带走笔记。一切就只等着明天的到来,事情也已经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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