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火警,同时听到房子里有人在喊救命,也想冲进去救人,但火势实在是太猛了,根本无法进去。”汪叔答复,“等消防车赶到时,已来不及了。”
“怎么那么快,像这种别墅式的建筑,防火设施应该很到位。这火烧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吧。”我不能理解,类似这种高档住所,其所配的防火设施都是有明确要求的,即使发生火灾,也不可能一下大到进不去的程度,我甚而怀疑是不是保安没有尽到职责,才会酿成如此惨剧。
“这个不难,估计是用了助燃物,类似酒精或汽油这种能加速燃烧的东西。”柯摩斯好像在思考什么,同时进入其他房间查看后说道,“房间虽已烧得焦黑一片,但从留下的情况来看,房子在被放火前被洗劫过,很明显,这是又一起入室抢劫再纵火毁灭现场的案子,根据受害的三人均在客厅,及门口又有数个行李箱一般的烧焦物来看,受害的三人应当是刚刚旅游回来,在进门时被凶手制服。”尽管先前听亡魂说过他的受害过程,但看此现场,明显凶手用的手段与当初害亡魂一家时用的手段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