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可说明的,这只是我为从反向证实我的推理是对的。”说罢柯摩斯答道,“我们可以假设,若柳明不是凶犯,他是真的遭遇到袭击,再以全部案子没有外来人员作为前提条件来推理。那在这栋别墅的某个房间,应该存在歹徒在偷袭柳明时身所穿的衣服,而这些衣物也该沾有柳明的血迹。终归,以那时卫生间的血迹的散布状况看,凶犯要想在偷袭柳明之后身还不沾他的血迹,是不可能做到的。”
“因此,若是这个凶犯真的是别人的话,那他的作案时间会在我跟小原再度查看完第一个案子的案发现场,回会客室后,及汪小研去往二楼卫生间前,这间不到5分钟的时间内。”说完,我们已走到三楼的房门口。
但是,看柯摩斯的意思,似乎并不准备立即进到房间里面,而是边握紧门的把手,边接着解释说:“在这样短短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凶犯要致柳明重伤昏迷,还要处理凶器,还要拿着他的衣服离开,还要回房间换下沾有血迹的衣服,还要假装泰然自若地与其余人一道回到案发的现场。因此,他是断然没有多余时间去处理行凶时所穿的衣服的。故而,既然在这个别墅找不到这种沾血的衣服,那可能从反面证明,这个凶犯实际是不存在的。”说罢,柯摩斯不等汪叔提问,推开房间,第一个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