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狂。为什么说她绝对是‘乌鸦’组织的成员呢?甚至还是‘乌鸦图案’的一员?”汪叔问道:“小斯你可不要忘了,‘乌鸦图案’作的案,都存在一个共通点,是会在犯罪现场遗留下一个血乌鸦的图案。”
“汪叔,这是习惯性思维的可怕之处。因为先前所有的跟‘乌鸦图案’相关的案件,案发现场都留下了一个手画的血乌鸦图案,因此,很轻易地使人陷入到一个固有的思维当。是有意无意地去联想,只有案发现场遗留有血乌鸦图案的案子,才是‘乌鸦图案’作的。然而,实际这个血乌鸦图案,‘乌鸦图案’完全可以选择不画,谁又能保证,他们作了案后,一定要在犯罪现场留下这个标记呢?”柯摩斯笑着说道。
“并且,我这么肯定的原因,还有一点,是今天早从我的事务所偷去曾伯遗留的笔记本的人,不是别人,应该是她没错。”柯摩斯冷笑一声,说道:“先前,我尽管听人描绘过她的外貌特征,但并没有亲眼见过,因此,没有直观的感受。但刚刚从监控看见她的身材后,我明确这点了。”
“为什么这么说?”我大惑不解。我真是搞不懂,我也是看过被翻得乱糟糟的办公室的,甚至还是我收拾好的,怎么没看出来?
“小原,你收拾那些掉在地的档案时,没发现里面有一张面留下了一个脚印吗?”柯摩斯摇头叹气。
“是有,但那又怎么样?”我依然不明白。
“那是一个女式运动鞋的鞋印。并且,我确定不是房琳或小研的。那剩下一种
第二百七十章 三样东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