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方法不仅稳健,而且灵活多变。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都能让自己游刃有余。而当自己握刀的那一刻起,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击倒面前的对手。
罗恩明白对手的力量在自己之上,而且用的还是重剑这样的依靠攻击威力压制的重型武器。如果一味的和对手拼刀实属不智,那样只会让自己处于下风。
而对付这类依靠力量取胜的对手,有效的方法自己有两个。
一是使用气去攻击对方,但是这种方法需要给自己一定的蓄气时间,可对手的速度并不慢,在战斗中估计对方不会给予自己这样的机会。
另一种方法就是和对方游斗,因为自己用的是太刀,在灵活性上肯定要远超重剑。而且犹豫对手的重剑剑身过于庞大,因此近身的时候往往会回防不及。那么只要自己近身和他短打的话,应该会打的他措手不及吧。
如果他选择弃剑的话,那自己基本就稳赢了。再不济只要能等斯帕德曼恢复好,从旁
策应自己,那么自己就绝对有机会使出气来一击必胜。
原本罗恩是并不打算使用气去攻击的。一来时蓄气需要时间,二来气的攻击造成的破坏太大,如果将这个通缉犯震碎的话,任务可能就不算完成了。自己倒是无所谓,反正不是自己接的,可斯帕德曼估计会和自己没完吧!
短短一刹那,罗恩心疼就转过诸多心思,此时对手也刚好来到了罗恩的面前。只见他横握重剑剑柄,借着冲击来的惯性,抡起重剑横朝着罗恩的腰
第四十四章 战(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