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仆,一为奴,二为仆。
仆人一般是些被雇佣的普通百姓,在某些大户人家做些杂事的仆役,虽说也是下人,但却有着自己的人权。
而奴隶则不同。
他们地位低贱,没有自由,被人任意驱使,甚至于一些较为出众的奴隶还被用于赠赐、买卖或是任意杀害玩弄,也不为怪。因此那些成为奴隶的人,多是被迫害、或是身不由己而为之。
在大周的律法中,奴隶的来源共有四种。
稍好点的,就是一些贫民出卖自己的妻儿,或是卖身为奴。这类奴隶,到了主人家,虽说也是最底层的贱民,但并不至于被欺负的太过。
另一种比较幸运的则是某些长得漂亮的奴隶被家中老爷、或是某个公子之类的看上,有了身孕后生下来的孩子。这种孩子虽说是天生为奴,但指不定有一天就飞黄腾达,攀上枝头了。因此这种奴隶,是最得罪不得的,其他的下人也会对其比较客气。
最悲惨的莫过于剩下两种。
一是战败、亡国之奴,这些人大多数以前曾是贵族大户家的妻妾、儿女,因此即使沦落为奴,身上也自带着一股傲气。
二是罪人及其家属,这种奴隶或许天生就是卑微之人,亦或是因故而被贬的大臣,情况也较为复杂。
而这两种奴隶,是最为可怜的。
一般来说,前两种奴隶,都是有机会为赎身的。而后两种,几乎一世为奴,永不得翻身。加上自己本就是戴罪之人,因此
第二卷 八千里路云和月 第四十七章 李慕君(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