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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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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万户萧疏鬼唱歌
,即被人碎割,血肉狼藉,甚至刨墓掘尸,割裂烹食。”“初则偷窃死尸,继则公然脔割,终则以婴儿、妇女的腿臂作腊肉,家居供食品,外出作干粮。各处税局翻检行客,常有人腿包裹其中。”

    &;&;随便摘取当时民国报章实录

    &;&;郿县之井沟村,有郭氏夫妇二人,因绝食日久,无法生活。适正月望后,有逃难出山者3人行抵该村,饥疲已甚。一人进郭家乞食,余皆在外等候。逾时不返,2人进入室内窥看,此人竟被郭氏夫妇缚于柱上,手由塞口吧刀斫伤头部,血流如注。两臂之肉,已割煮中。2人视之骇走,即狂奔槐芽镇向驻军报告。随即派队将郭氏夫妇拿回审问,该犯直言不讳云:食粮早绝,无以为生,已食死尸3具,活人两身,恳速枪决,免再受这饥饿之罪。又该县王村有杨姓者,亦因饥饿难忍,竟将一饿至奄奄待毙之人杀而食之。

    &;&;《大公报》192949

    &;&;陕西亦有烹食儿童之事。故各县儿童不敢出户,防被人劫去烹食。

    &;&;《申报》1929428

    &;&;食人惨剧,愈演愈烈,犬鼠野性,更为上肴。一部分灾民,自民国十七年(1928年)秋季以来,恒以人肉充饥。初仅割食无名死尸,后虽家人父子之肉,亦能下咽。近则隐僻地方,往往捕食生人。

    &;&;《大公报》192955

    &;&;陇县南七新庄柳姓一家,死亡殆尽,最后其父将其12岁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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