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忆说母亲的内裤放在床边的睡衣一起,而且她还说她母亲睡觉有穿内衣的习惯,那么可以推断死者应该是脱光衣服躺在床上,内衣裤脱下放在床边,试问对于一个独居的女性,显然不合常理;第三对于死者的遗书,我想说也是伪造后诱骗死者签名,死者的家中虽然有办公电脑,也配有打印机,但是我发现打印机上根本没有纸张,而且布满灰尘,应该是长期不用,显然这张打印的遗书,不是来源于家中,我想特地出去打印遗书的可能性更小,显然这封遗书是他人有意带来,在这封a4纸张的遗书上虽然没有案犯遗留的指纹,但是也能看出作案人欺骗的痕迹,那就是这封遗书在签名处与正文的最后一行之间有一道明显的折痕,那么这说明纸张被折叠过,我想这恰恰就是为了暴露签名的部位,隐藏了遗书真正的内容。”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认真仔细的听着,也都在认真的思考,当然包括邹局、李剑。
左一鸣总结说:“对于一个女性赤裸的躺在床上,颈部存在被用刀逼迫的划伤,而且在欺骗的情况下签字,我想给我们的信息就是应该与性活动有关,黑夜中在尖刀的逼迫下脱去衣服、服药、签字,表面上看最大的可能就是作案人声称与被害人李艳发生关系,以某种理由欺骗她吃药,而对于那种特定的场合,骗她吃药的最合适的理由就是助性,对于签字我想可能就是保证不报警、自愿的意思,死者李艳为了保命,答应了作案人发生关系的要求,并且按照作案人的要求,完成了以上所有的动作。但是这一切都是明修
第二十四章(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