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
虽然汉武帝之后,儒法之争已经盖棺定论,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是治国的根本;而法家也被承认法律作为治世工具,正如小陈恒所引申的互为表里。
但是“有恩者可使人、有威者可畏人”是治家、治国的用人领悟、驭下之道,一个九岁的儿童竟然懂了!这不是妖孽是什么?难道天下真有生而知之者乎?
蔡邕感觉自己的心态起伏太大,心脏有点受不了,需要时间来调整一下。
而陈太公的感觉不同,激动得满脸通红,眼冒绿光,开心得恨不得抱起小陈恒啃一口,心里大感陈家后继有人了!
好一会儿,蔡邕才感慨:“子真乃我陈留之麒麟儿也!”
这是蔡邕回到故里后,第二次对后辈做出了评语。
蔡邕这边过关了,抄书也不再是问题。但是抄书是需要时间的,所以陈太公和蔡邕商议了一下,最后由蔡邕提议让小陈恒留在蔡府一个月,等陈家家仆抄完书后再带回吾己。
本来是不需要小陈恒留下的,但是蔡邕对小家伙太过于好奇了,想留在身边好好观察一个月,看看这个小妖孽是怎么长成的!
陈太公自然是无不可。
开玩笑,留在蔡邕身边一个月,就等于蔡邕这个大儒、大名士亲自教导一个月,这样的机会打着灯笼也难找!
唉,就是心中有点不舍:这九年来每天都要看一眼这个小祖宗,心里才能踏实,才能睡得着觉啊。
翌日,陈太公留
第十三章、小姐姐蔡文姬(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