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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好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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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若桃
就是说防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出现独大的权力,防止独大的权力制造冤案错案。中华文明在很早时候就发育出“疑罪从无”的司法思想,说,“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宋朝人与现代文明国家,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宁纵不枉”。

    但如果证据确凿,对不住了,麻烦你到监狱里先走一趟。死是不会死的,脱层皮是要的。要不然,那些个衙内还不把汴京城翻了天?就是怕官府啊!

    当然,要说不是人治嘛,也不可能。特权,不论在什么社会都存在的。像这种言语上的无礼调戏,对于平头百姓来说,那就是天大的罪了。但对于衙内来说,却是平常。只是像张正书这种,有钱无权的,还是要夹着尾巴做人。

    夹着尾巴做人,还是可以去青楼的嘛!只是,不懂做人进退,肯定是要吃大亏的。

    之前那个倒霉蛋张正书,不就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结果白白便宜了穿越而来的张振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