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罪犯、法盲。
其实也不止这间武乡中学,各村的小学也都是一样情况。别乡的中学林旭虽没去过,但估计也是差不多的情况。甚至就连县城里的学校,老师打学生的情况也依然存在。林旭他们班里就有一名县城转来的学生,他也曾偶尔听到这名同学跟人聊天时所提到的一些县城学校的情况。跑除掉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其实也是大同小异。
为何《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已立法并施行多年,老师打学生的情况还是普遍存在,无人遵守?
林旭觉着一是传统的教育观念沿袭多年,千百年的传承下来,早已是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很难一时彻除改变。而在传统的教育观念里,老师打学生就是天经地义,就是应该的。就连“教育”这个词,都早已被引申出了有打人的意思,要想改变这种观念有多难,就可想而知了。
二则是大部分的人普遍法律意识不强,知法懂法的人更少。他们这里僻处乡下,就连县城也是个很普通的小县城,不引人注意。普遍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就更加严重。也许只有在首都那些大城市里,才人人懂法,没有老师打学生的情况存在。
三来就是那些老师不够自觉,不肯遵守。学校里既有政治这门课,课本上也有明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相关法律条文。哪怕不是专门教政治课的,也多少都有些了解。但他们却视而不见,觉着传统的观念上老师打学生既然是天经地义,而从小到大所见的,周围的老师也都在打,他们又为何不打。他们觉着不打
第二十二章 林旭的正义感(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