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要命的是,小孩从小看着男人几十年来搜集收藏的漫威作品长大。
当一次男人翘起大拇指信誓旦旦地吹牛“自己便是暗维护世界和平,一次次打败妖魔怪兽的超级英雄”时,小孩便对此深信不疑了。
“疯狗,这次目标是斯安男爵家的男爵印章,同时处理掉我们亲爱的斯安公子。”
“明白。”男人摘下了通讯器,随手扔进了车。
他换了曾让他过一个月吃方便面生活的买来的的陈旧的紧身战斗服,外面套着一件黑‘色’风衣,走出巷子,隐入了人群。
男人是温哥华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雇佣公司的成员,靠完成委托人的任务来获取佣金。
干这一行需要不错的身手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委托人的任务往往是偷盗,杀人之类的。
公司里所有人都用外号相称,因为他们是刀尖‘舔’血,朝不保夕的亡命之徒,一群只能生活在‘阴’暗处的吃人老鼠。
男人的前三任老婆都不知道枕侧睡着的是杀人如麻的雇佣兵,整天埋怨着他经常不着家,时常半个月不见什么人影,还不能给她们富裕的生活,既窝囊又没出息。
这种时候男人只会挠挠头,憨憨地笑笑,默默承受着心爱‘女’人的唠叨。
干他们这一行的,可不仅仅是单纯冲进目标地点大干一通行了,事前往往需要详细的侦查的充分的准备,还得等待一个良好的时机,而在执行任务期间,男人是绝对不回家的。
不
第两百十八章 隆的惊变(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