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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真实的大明盐价
  《重订两浙鹾规》又称:

    “商盐到州,分发必由牙行、铺户,察其谨实而保举。”

    相当于分区销售,类似现在的烟草专卖的形式。

    不过这里面有几个问题,第一就是盐场的问题,首先盐场从盐户手里收上来的盐质量不等,盐户得钱多少也没有人认真执行规定。

    按照规定盐户按照要求生产的盐官府以四百斤盐兑换一石米收购,如果盐户手里还有多的余盐,那么则以二两的价格收购回来。以防止盐户手里的盐被私卖。

    这也就是官家五文钱的由来,以现在大明米价每石一两银子计算,盐户生产的正盐收购价2.5文钱一斤,余盐五文钱一斤。

    大明的“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每纲盐引为20万引,每引折盐300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以“圣德超千古,皇风廓九围”命名,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

    也就是说二十万引,每引交税加上公使银共六两六钱四厘银子,共可以得税银1328万两。

    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不仅收购定产的盐给予的粮食分量不足质量差,盐户手里多余的盐也只是低价收购,甚至看你生产的多,干脆增加你的产量。

    再有就是煮盐需要木材煤炭,这些都是花钱买的,沿海生产盐这么久不要说离的近的木材,就是几十里内上百里都未必能找到合适的木材。

    这些成本官府又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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