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在美国的银行保安虽然是配备了枪械的,不过他们配备的也只是手枪罢了,而手枪对于现在的夜锋来说威力可以说是没有,因此只要他动作的快一点,就绝对可以在警察到来之前将钱劫走。
而且就算是被警察围住了,到时候要担心的反而不是夜锋而是那些警察们,要知道现在所处的年代是1984年,在这个年代警察所拥有的武器其实并没有像后世那样先进,而且最重要的就是警察用的武器主旨不是重在杀伤敌人而是重在瘫痪敌人,因此警察使用的武器威力一般来说都是偏弱的。
这时,出租车在行驶了十几分钟后就将夜锋载到了一家银行前面,从身上仅剩下来的几十美元中抽出一张5美元面值的纸币扔给司机以后,他就打开车门向着银行走去。
走进银行的大堂之后,夜锋并没有立刻实施抢劫,而是走进了银行里面的卫生间,用衣服简单做了个能够遮挡大部分容貌的简易面罩后,才从储物空间取出了自动步枪走了出去。
回到大堂以后,他直接端着步枪跳上了大堂里的工作台上,然后对着愕然的众人歉意的说道:“对不起了大家,现在我要清场了。”
接着他骤然开枪!瞬间大堂里面枪弹乱飞,几十秒之后,大堂里面包括保安以及工作人员在内的二十几个人都已经中弹躺在了地上,暗红色的液体好像地毯一样在大堂里铺了开来。
而在清场完以后,夜锋就收起了步枪疾速向着大堂里面跑去,不一会儿他就来到了保险库的大门前
第三章 银行抢劫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