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仅近视眼没有了,反而还好的很,即使是在这里,连百米外那个妹子的眉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狄人杰摇了摇头,继续专心解决自己面前的食物,等向天茗回来的时候,桌上的食物也就只剩下那一盒蛋挞和那杯花果茶,不管那只烤鸡还是炒面,都已经吃的干干净净。
向天茗惊呆了,自己这上去才不过二十分钟,这就吃的差不多?本以为这是狄人杰为了撑面子将食物扔掉了,结果桌上的口袋中,鸡骨头装的满满的,明显不是扔掉了事,而是被人很仔细地将肉吃的干净后扔掉的。应该是狄人杰吃掉了的。也就是说,不管是那只烤鸡还是那份炒面,还有那一杯乌龙茶,都是被狄人杰吃下肚子的?
狄人杰看了一眼向天茗手上的口袋,只是看着口袋的样子也不像是太大的样子。算了,先画一个草图好了。想到这,将桌上的垃圾放到桌下,用纸巾将桌上之前不小心落到上面的食物残渣擦去。向天茗带来的本子是普普通通的随身笔记本,狄人杰拿过本子摊在桌子上,也就两个手掌大小。又看了看笔,狄人杰摇摇头:“你在这等我,我去买纸,你这本子太小了。”
向天茗随手拿起一个蛋挞:“你只是说我带没带,我哪知道你要多大的本子?而且你觉得一个女孩子的提包中,会带着多大的本子?”
这也是自己思考不周。狄人杰拍了拍额头:“好好好,这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你就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买文具。”“狄人杰你找死呢。”听着狄人杰说着自己刚才所说的
第七十七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