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黎末瞥了眼客厅的沙发,觉得好像离得也不远,默许了后很有大小姐范儿地往楼上走。程末的房间在两楼,父母过世后哥哥也不常回家,这栋楼平常只有她一个人,冷清得很。
佣人们有提议过领养只宠物的,增点人气,奈何大小姐喜静,并不觉得原先有何不妥。她这样说,他们也不好忤逆,别看大小姐年纪小,这身气质是继承了先生的,眉眼也像极了先生当年的锐气,长兄不在这宅子便是小姐做主,底下的人就是再亲近,说到底还是外人罢了,很多事不能擅作主张。
程小姐的卧室是二楼最南边,推开门却不见得有一点温意。
房间是简约现代化的格局,色调只有单一的黑白。
书柜占满角落,却没有夸张地摆满。上面的书都不是新的也没落灰,每一本都有被日常翻过的痕迹。
通过房间,大概就可以猜到,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黎末看了眼后,注意力就全在那台台式电脑上。
她开机,往抽屉找了找,没发现要找的,正有点犯愁,下意识就把手插在了口袋里,结果摸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玩意。
她盯着手里的耳机,目光深邃。
默了会儿,她同这幅分外眼熟连触感都一毛一样的耳机说:“小兄弟,钻别人口袋不太好。”
耳机:……
“不过你既然钻了,那我就勉为其难地用了。”
大小姐将耳机插上,开始在空荡荡的主页添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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