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往林司怀里拱了拱,意思很明显了:接着拍啊。
林司正在喝茶,顺手又拍了两下。
这么想想,自己确实挺像小狗的,还是一只小哈巴狗。
晚上,钱遥遥都没怎么好好吃饭,因为心情太激动了。
出了餐厅,时间还早。
林司问:“要回去吗?”
钱遥遥纠结,其实该回去看书了。但是又很想和林司多呆一会儿。
见她低头,林司黙了黙,道:“时间还早,带你去转转?”
“嗯嗯!”太棒了。
两人没开车,正好吃饭的地方坐落在市中心的商业街。开春五六点的夜晚,步行街上的人很多。
两人并排走着,林司拿过钱遥遥肩上的粉色双肩包,拎在手里,引来行人纷纷侧目。
街边一排的服装店门前都有瘦身镜,照出钱遥遥和林司的身影。一个是黑色高定风衣,一个是白色毛呢羊角外套还带着个幼稚的百褶裙。
怪不得,餐厅经理说林司是带孩子出来吃饭了。
风格,怎么讲呢,确实差很多啊。她的形象,连被人误会是林司包.养的都不配。
不服输的钱遥遥碎步跑上去,想去够林司的手,一下子就让没够着,恰好扯到了她的袖子。
步行街上有那种四人座的观光小车,一鸣笛,钱遥遥被吓了一跳,撞到林司的身上。
他低头,看着小姑娘又是一阵尴尬的脸红,便问:“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