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等朗东走了再带出来。
不过思考了一下这个办法后觉得不太可行。
想了想,他把陆秋拉到怀里,然后把朗东的投影投放到面前。
突然有只浑身在散发着金光的大狗出现在眼前,陆秋疑惑眨了眨眼,等看清楚全貌了才惊呼一声。
好一只英俊的阿富汗猎犬。
单看外表,朗东也是阿富汗猎犬中的大美人了,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是纯粹无比的白色,白到泛金,一旦在户外,就会变成明亮的金,跟太阳一样,非常吸引眼球,想从他身上移开视线都难。他特别注意卫生,一直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动作像是训练过的一样优雅绅士,眼睛大而明亮,看向你的时候,眼神里满是温柔,笑起来又很爽朗,几乎从没有在公众面前生过气黑过脸,也从没有说过一句不恰当的话。
唯一不恰当的就是上次睡迷糊了骂人那次,也难怪当时粉丝会全部炸锅震惊,毕竟朗东的形象一直都是好到挑不出一丝瑕疵的完美。
但他私下里却是个非常欠的毒舌,维尔斯怀疑他是个抖m,不过他现在并不知道抖m是什么。
维尔斯爪子戳在朗东的投影上,一脸严肃地对陆秋叮嘱道:“这只狗,不好,见到他不要跟他说话,也不要搭理他,更不要靠近。如果他想对你做什么,一定要第一时间喊我。”
陆秋还是第一次见维尔斯露出这种神情,难道这是他的仇人?
她于是郑重地点了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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