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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五这一日,夏侯召反常道而行,破天荒一副郡王大朝服,站在大殿最前方,不少人侧目而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儿去打王者超神了,爽!(作话不鸡道说什么来凑的字数,要么明晚我宣传一哈专栏里的预收?或者宣传微博?再就是勾引你们收藏一哈作者?)
☆、第四十七章
木宛童晓得夏侯召今早难得打算上朝, 特意起了个大早, 披了衣裳, 又挑亮灯花, 给他梳洗和整理衣裳。
朝服繁复沉重, 一层叠着一层,没有人帮忙,光靠夏侯召一个人, 不知要收拾到什么时候。
以往在广平王府的时候,她见过母妃给要上朝的父王穿过这一身繁琐的朝服。没吃过猪肉, 多少见过猪跑,她记性又好,左右比划了一番, 倒也是有模有样。
木宛童替他将最后一块儿佩玉垂挂在腰间,离远几步去打量,不由得眼前一亮,她父王木咸是邺城有名的美男子,将朝服穿的极为气派, 夏侯召却比之父王更甚。
夏侯召身姿颀长,即便里三层外三层的朝服套在身上也不显得臃肿, 反倒衬得威仪非凡, 比之平日里常服更加贵气和威严,加之他不喜笑,举手投足更是气势迫人。
朝服虽看着好看,却厚重笨拙, 抬手不怎么方便,但没不方便到连筷子和勺子拿起来都困难。
夏侯召故意将勺子吧嗒一声掉回碗里,又捡起来,继续掉回碗里去,最后叹了口气看着木宛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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