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判赔了五万块钱。别人都没拿,肯定是你舅舅拿了啊。他拿了钱居然不养你。”
周静雅隐约想起,那阵,他舅舅的确天天带着他往司机家要钱。他那会不太懂,以为是舅舅撒泼随口要的,人家爱给不给。大婶告诉他:“那是法院判赔的!法院判的赔五万,那是你们家该得的,那是你妈留给你的性命钱啊。”
周静雅问:“这是真的?”
大婶说:“你不信,不信你去法院去问嘛!”
周静雅急促地说了声:“谢谢。”飞快地离开,往县城法院奔去。
周桂芳死后,周静雅因为户口一直不定,所以早早办了身份证。法院此时还没下班,周静雅表示要查档案,那法院的人说资料要保密,不给他查,周静雅便闹起来,大声说:“我是周桂芳的儿子,我要查我妈妈案子的档案。”
吵吵闹闹之际,一个领导出来,答应帮他查,并拿出当年的案卷。周静雅看到了,那案卷上写的明明白白,被告方孙远东交通肇事杀人,判赔偿死者原告刘桂芳五万元,即日生效。周静雅看时间是2001年6月18日,上面盖了鲜红的印章。
是真的。
妈妈真的有五万块钱。
周静雅一瞬间,心中酸涩,眼泪盈满了眼眶。他一直以为妈妈走了,什么都没有留给他,其实有,妈妈用性命留给了他五万块钱。可是他太傻,他都不知道。
知道妈妈在地下,知道自己赔偿性命的五万块钱一分也没有给自己最爱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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