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那贼人在逃跑的时候撞到了护栏上断了腿,然后,那的士司机就被告了!
而且,是无条件的伤害罪,拿钱给那小偷治伤不说,还要面临故意伤害的罪名!这世道,这样的事,让人情何以堪啊!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太多了!
而那入室盗窃者,在面对少女沉睡之时,不但盗窃,反而行人神共愤之事,这些,就是那些法学家所要的结果吗?
假如,这样的事是发生在了你们的身上呢?又或者说,就是你们的家里的一份子就是干着个的,那么,就是另一说了。
不平,则鸣啊!有一邻居,家有小儿在睡,而两口子有事外出,而盗贼适时入室盗窃,好在邻居恰好赶回,小偷逃,主人赶上打之,后来警察到了,带走了小偷。不过,不久之后,邻居就见到了小偷,那厮就在邻居的家门口附近转悠,看到了邻居,眼中看到了邻居反而迎了上来,大言不惭的看着邻居怀里的小孩说到,吆喝,小孩子不错嘛,邻居一怔,怎么也想不到这厮就这么快的就出来了。而那小偷看了邻居那惊讶的眼神,得意了,走好了哦,记得带好小孩子哦!说完一笑转身而去……
而后,邻居在无奈彷徨的情况下,只好搬家了……
哦,说多了,跑题了,跑题了哦,嘿嘿,不过,咱这也是有感而发,不发,不平啊!……
世间事,不平太多,虽然是在太阳光下,但是,阴暗龌龊的事太多,比如刚才我所说的,再比如,那些身披权利外衣但是却是行那栽赃陷害设计阴谋
第三十六章 人世间 那些事(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