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口里听到庄瑾名字,程忆脸色微变,其实这段日子来,再回想起那天的事情,程忆气消了大半。
但她看到庄瑾还是觉得别扭,不想和他开口说话。
程忆双手插在上衣口袋,“我跟他又不熟,打什么招呼。”
丁丝丝嗅到程忆这句话的不对劲,离程忆更近了些,一脸八卦的问,“你们吵架了?”
程忆看着前面朦胧的夜色,“我和他能吵什么。”
丁丝丝嘿嘿笑道,“小情侣之间,吵吵才正常嘛。”
“谁跟他是情侣。”
……
确实如丁丝丝所说,庄瑾正在操场上和一群男生在打篮球。
庄瑾不仅成绩好,运动细胞也很不错,是系里篮球队主力。
丁丝丝发现了庄瑾,跟庄瑾一起打球的小伙伴也很快发现程忆。
身为系花的程忆,在学院算是名人,很少有人不认识她。
有好事者,在程忆快要走过来时,特地把手里的篮球往她方向丢去,然后笑嘻嘻朝她吹着口哨,喊道,“系花,麻烦帮忙捡一下球。”
丢球的那个人不知是技术太高超,还是凑巧,篮球正好落在程忆面前。
程忆看了一眼面前慢慢滑过的篮球,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扫去。
昏黄的路灯下,一群男生三三两两的站在篮球架下,离她不过十来米的距离。
很快,她瞧见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丁丝丝见程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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