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吃饭的桌子不太大,不是需要转动的大圆桌,而是长桌,桌上的菜,离得稍远的,她身子前倾手够一下,也勉强能夹到。
起初程忆也不大好意思伸筷子夹桌上离自己太远的菜,但面前的菜都吃的差不多,她见大人们聊得正欢,也没谁注意她,便把爪子小心伸向了对角。
虎皮凤爪,凤爪的皮已经被炸成咖啡色,灯光下泛着淡淡的油光,汁水收的很紧,花生米蒜蓉覆盖在最上面一层,再加上少许绿色葱花的点缀,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程忆舔舔唇,张开筷子,靠,竟然滑了。她捏着筷子的手紧了紧,再接再厉。
结果,夹是夹起来了,但出师未捷身先死,食物还没夹到碗里就掉在桌上。
程忆看着桌上那被她浪费的食物,很心累,就在她纠结还要不要继续再坚持夹时,她瞧见一只筷子朝她碗里伸过来,接着碗里出现她正垂涎的凤爪。
她的视线没有过多追随凤爪,而是盯着出现在自己面前那只好看的手,以及好看手主人的脸。
她见过的帅哥不少,比如她表哥厉承,比如她不知是愧疚还是害怕的许洋,都是一等一的大帅哥。
起初她看到庄瑾时,只是觉得他确实脸和身材都不错,除此之外,并没太多想法。
可眼下,不知怎的,她竟然觉得,对面坐着的男生,是她现实所见最帅的。
程忆啊,你怎么能堕|落呢,怎么能成为花痴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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