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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二零 提刑官如狼似虎同僚侧目
?原来明朝内廷经常大兴土木,尤其在嘉靖、万历两朝,宫内经常发生火灾,就派官员或太监到各地采集木材,这就是“皇木”。这个刘百户应该是仗着哥哥的势力,才敢如此胡作非为。这件事后来被提刑所的侦探探听备细,来了个人赃俱获。按照夏提刑的意思,即便白赚他100两银子的贿赂,还想向上级申报,刘太监慌了,亲自拿100两银子到了西门大人这里,再三央求,只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西门大人“刚正廉洁”,硬是没有接受贿赂,他的理由是:第一,自己做着生意,还过得日子,不稀罕这个钱;第二,和刘太监也算相交一场,平常受一些礼也就罢了,怎么能趁火打劫呢?西门大人只让刘百户把房子连夜拆了,到了衙门,只把家人刘三打了二十大板,就了解了此案。所以事后,刘太监感激不尽,宰了一口猪,送来一坛自造荷花酒,两包糟鲥鱼,重四十斤,外带两匹妆花织金缎子,亲自来谢。

    西门庆确实有过人之处,在互相利用的名利场中,他为人四海,在漫无边际的黑暗官场,他先舍后得,当然这样做,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那个人必须有用。通观全书,我没有看到他做过一件具有社会积极意义的施舍。可无论如何,世人只看眼前,不看钱之来源,所以他成为经济社会中的“讲究人”,甚至被崇拜为“英雄”。应伯爵也有同感,认为西门庆家道殷实,肯定不会把这些小钱看在眼里,然而夏提刑不一样,他出身行伍,只有当官这一条赚钱的商业管道,如果不贪赃,过不了日子。而且西门庆用“贪滥踏婪”

后记二零 提刑官如狼似虎同僚侧目(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