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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往事(乡村如此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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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在我耳旁聒噪“这充分证明了一句话,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却是奇闻,什么事情你做的越新奇,就越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我后来想想也是,虽然你用手指脚趾写字未必有人家用笔写的好,但是你确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够出名。当时我也想出出风头,于是魏军这个混蛋给我出主意让我用指甲写字,我私下里也就练了下来,没成想还真在大学的时候闻名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陆曼曼就是用这招泡上的。

    现在看到这么多人围着我看,我的表现**又来了,心中有几分自豪感,深吸一口气,用指甲在上边写下一个“青”字。其实只要有书法基础,用什么写字都不算难,而指甲也算是硬笔,写起来自然顺手,我练过三年自然手到擒来。

    有了感觉,写起来自然很快,我的手飞快的在白纸和砚台之间舞动,而旁边的人也停住了聒噪,一个个瞪眼看着我的动作。

    “青竹近天都,连山到海隅。玉白回望合,云洁入看无。”我飞快地写了四句诗。当年在学校混得功底还没有丢,这四句应景的诗写起来也不费什么脑子,更重要的是把白洁的名字藏在了最后两句当中。

    我写完众人都开始鼓掌起来,哗啦啦的一片,我们那个小导游看我的目光也变了许多,嘿嘿,我心中有几分得意,我的字还是能够拿出手的,万事在一个新奇,相信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用指甲写字,加上我的字张弛有度,排列工整,看上去非常舒服。

    “哥们,给我写一副,我出四十块,给你二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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