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了理思绪:昨天晚上老大给了刘云一耳光,刘云哭着跑了,老大追了上去。刘云在半夜连续发了10条短信,现在闯王不停地给我打电话,那么结果只能有一个:我和刘云的事被老大发现了!
手机又响了,又是短信,这次是闯王:“快跑!”
出门刚转弯,就看到老大带着一帮兄弟杀气腾腾地从酒店大门跑了进去。真险!简直有点佩服自己的分析和反应能力了!
我一路狂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手机又响了!
是闯王!
“大哥,你没事儿吧?逃出来没有?”
“没事儿,正在大街上奔着哩!”
“你快到正大街来,我把你东西带来了,你赶紧走吧,到别的城市里去,千万不要回来,不然老大会要你的命的。”
md,现在连个出租车的影儿也看不到,还要跑好几条街道!
边跑边听电话,把事情弄清楚了!原来刘云昨天晚上被老大逼急了,冲老大吼了一句: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据说恋人分手时,对人打击最大的话不是我现在不喜欢你了,而是这句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听的人轻则暴跳如雷,有疯狂自虐和虐待他人的行为,重则吐血气绝身亡。老大当然是疯狂虐待他人了,于是对她百般打骂折磨,刘云痛苦之下,或许认为我没有保护好她,恨我到了极点,所以对老大说回家的路上我强奸她了,所以才说出那种话。老大一听肺都气炸了,马上召集了弟兄们来砍我,闯王装
第七章 我不是强奸犯(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