憔悴,额头上已沁出汗珠。小柴就坐在她对面的被告席上,真是所谓的原来一个被窝睡觉,现在成了原被告,过去的海誓山盟,今日的唇枪舌战。
&;&;轮到小柴陈述,他和前面两次陈述一致。
&;&;进入了法庭辩论程序,她和小柴唇枪舌战,在几次小柴讲话被法官有意制止下,她占了上风,连旁听席上的十几名听众也都把立场倾向了她。
&;&;院长兼审判长宣布开庭,请原被告陈述。
&;&;她站了起来,表情很委屈和诚恳:“尊敬的法官大人,事已至此,我不得不道出实情,木本柴他妈根本就没给过我钱,也没给我买过任何东西。上两次木本柴所陈述的与事实严重不符,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是他编造的谎言,他的目的是不想和我离婚,以退钱为要挟,逼我退却,让我撤诉,达到不离的目的,请法官明察。
&;&;卢院长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十五分钟显得很漫长,她拿出了手帕,走到了卫生间,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卢院长又宣布重新开庭。卢院长宣布:“全体起立。”面对的法徽,现在本审判长宣布判决如下:“关于木本柴和谷玉珍离婚一案,一原被告由于婚后感情不和,向本院提出诉讼。经本院调解无效,现判决从即日起解除婚约﹔二双方财产等争议,被告所陈述的钱财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凿,本院不给予支持﹔三双方如对本案判决有异议,或不服判决可在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兰河县永星法院1990
第五章 再婚(十)(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