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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书,太祖皇帝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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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大楚法典》(下)
意味着周礼中关于制度性专权的核心算是基本含括到了。

    土地国有化、资源国有化、国家经济由朝廷进行宏观调控、丁口户籍统一管理,加上早早改组的内阁--省--府--县所形成的建制,行政机关中央垂直管理便全部实现。

    后面的大多就都不是什么重要的律法了,无非是事关民生百姓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那些事。

    倒是有几点不是特别容易出现的,被骆永胜单拿出来讲了一下。

    “《周礼》中有几条律法孤觉得比较贴合眼下咱们大楚,是可以拿来直接使用的,孤就在任院丞这份草版外单独加上,通政司记下来,散班后尽快找任院丞附充上,法典便算成了。”

    虽然众人都已经坐了近三个时辰,早就疲惫不堪,可骆永胜这话一出,无不都又正襟危坐起来。

    能让骆永胜单独拿出来说,足以证明这几条附充的,应是极其重要的律法,得记住,小心将来触犯,

    “首先来说,闹灾。”

    骆永胜环顾全场,字字清晰的沉声道:“我大楚是大国,幅员万里锦绣江山,天灾少不了,但天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天灾过去后的人祸!

    洪水、大旱、瘟疫、蝗灾、地动、海啸、山崩、狂风,这些都是天灾,而且在我们的国家每年都没有停止过,年年都在发生,甚至每天都有某个地方正在遭受天灾。

    在这里,孤要定一条规矩,凡发生天灾的地方,则当地衙门即刻进入救灾时期,当地所有物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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