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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书,太祖皇帝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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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全面禁商!
、饭庄、青楼等人对人的服务性商业行为允许存在以外,所有买卖货物的商号都不允许开设。

    要将官办的商号,以后官办的也不用商这个字,改叫供销社,把供销社开到县一级,百姓所有的日常所需都可以在供销社买到,货价严格按照物价司指导政策来走。

    全面杜绝商人从中倒买倒卖的牟利行为,百姓如果想要卖粮、卖手工品也可以卖给供销社,不给地方恶霸、村霸压价收粮、收物牟利的机会。

    凡是倒买倒卖的一律为非法经商,从事经商而不事生产者,地方要一律严惩,视其情结判处十年以上劳期直至死刑!”

    没有商人的国家一定穷吗?

    未必!

    没有商人的国家一定弱吗?

    也未必!

    无论是改革还是将国家专政走到底,对现在的大楚或者骆永胜来说,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既然都是摸石头过河,那就只能选一条。

    骆永胜就不信,全面禁商之后,大楚还能亡国不成!

    全面鼓励自由资本的赵宋被各种异族政权吊打,而全面禁商的洪武朝,都能打到贝加尔湖端了蒙古人的老窝。

    一个没有商人的洪武朝岁入比全面放开经济,甚至号称资本主义萌芽的明中后期多了近十倍。

    可见万事无绝对。

    或许这般举例子并不妥当,但矛盾论大家都懂。

    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

    现

第二百九十四章:全面禁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