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革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十七章 秦王政令曰 (中)
受的苦难和损失,应当要对于工人们的工作有更加具体和合法的要求。”

    “此后,非战时,工人每日只做工三个半时辰,如需加班加时,应当由双倍的工资,同时工人应有权利拒绝加班,工地之中的管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于拒绝加班的工人做出报复。”

    “同时,按照工作经验的熟练与否,工人们的日薪资应当适当上调,一年以上熟练工人,日工钱应酌情添加至十五钱,三年以上熟练工人,日工钱应在二十五钱,十年以上工人,日工钱,应在五十钱,同时工人四十五岁可以退休,退休之后,工地和朝廷都应每月向工人支付退休工资,以赡养工人,退休工资水平,每方应在工人最高工资的三分之一。”

    一大堆的权利、义务、工资的规定,使得工人们振奋不已。

    暂时来看,这当然只是一个画出来的大饼。

    但,即便是画饼,也比完全没有要强!

    一些听说可以辞职不做的工人,在听到了后续的优厚待遇时候,泛起了嘀咕。

    说想继续在工地里面做活,那都是假话!

    尤其是,铜铁炉初建时候就进厂的那一批工人,他们是完整的受了三年的苦的!

    这三年的苦,将人磨折得不像是人。

    他们苟延残喘、他们麻木不堪。

    但,他们没法儿离开这伤心地。

    三年过去了,如今他们有了离开的办法,却又有些担心了。

    三年下来,他们已经

第六十七章 秦王政令曰 (中)(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