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蜂拥而上,冲到照壁前,无数道热切的目光投在了长案之上。
长案依旧是圈案,只不过换成了人名而已。
众人下意识地望向了正中的位置,按规矩,这个位置即为县案首的独尊之位。
嘶,一阵倒抽冷气之声,嗡嗡嗡,小声探讨之声不绝。
怎会是他,怎会是他?
不错,独尊之位上的人名正是“明中信”三个字。
众衙役从县衙抬出四个木制公告牌,放置在县衙大门左右两侧。
又一名吏员手捧案卷出来,将案卷贴于公告牌之上。
咦,那是什么?难道这个长案不是真的?
一时间众人疑惑不已。
有读书人上前来到公告牌之前,仔细打量。
呀,这不是朱卷吗?
朱卷,乃是科举中为防止考官通过辨认熟人笔迹从而徇私舞弊所定,由誊录人员将考生试卷用朱笔按原样抄写而送考官评阅的卷子。
却见朱卷上面保存完好,字迹清晰,封皮明确标有场次之号,上面密封线处留有弥封痕迹,密封线内书写着座次号。朱卷上柳知县的大红评阅着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朱卷下面是考生试卷,上面密封线处填涂着考生的姓名、座次号、准考证号,与朱卷相对应。
不错,这正是考生的朱卷、试卷。
一位吏员上前,站于台阶之上,大场宣布道。
“县尊大人
第一百二十二章 县试案首(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