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亩加银九厘。崇祯三年加征三厘,每亩共征一分二厘,统称辽饷。崇祯十年,根据杨嗣昌的建议,天下按亩加粮六合,每石折银八钱,共增赋二百八十余万两,称为剿饷;崇祯十二年又以练兵为由,加派练饷七百三十万两。三饷共增饷银一千六百七十多万两,超过常年岁入一倍以上。
宗室禄米和庄田,不少也是通过加派赋税实现的。大明宗室的人数大约以三十年翻一番的几何级数增加。万历年间,新封藩王的庄田,动辄万顷,实际上所封之地根本不存在这么多的无主闲田,除了部分夺自民间以外,相当一部分需要通过加派赋税取得租银来顶替。比如就藩汉中的瑞王。他所谓的二万顷庄田,就是靠河南、陕西、山西、四川四省按分摊田亩数加派赋税来实现的。
征收赋税时,又有所谓带征和预征。带征是指历年拖欠未完的钱粮,于征收当年正额时带征若干;预征则是指除了缴纳当年的赋税外,提前征收来年的部分钱粮。
地方私行加派更是巧立名目,对百姓有敲骨吸髓之痛。崇祯年间,兵部尚书梁廷栋曾说“今日闾左虽穷,然不穷于辽饷。一岁之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如朝觐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巡按查盘缉访,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梁廷栋作为兵部尚书,本意是为加派辽饷辩护,但是他认为地方官员阴为加派的数额大于辽饷,却是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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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除蠹之变(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