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的公信力,并且让社会人人自危,关于官府不再信任。
而这样的钓鱼执法,其实是在玩火啊!李渊用这种守法的手腕来执法,这样那法律有什么意义?
执法的同时,相对不可以守法。
假如用守法的手腕来执法,那不但不是在维护法律的公正,反而是在毁坏法律。
假如本人执法都是守法,那这样如何可以保证法律能公正执行的?
而且李渊所谓的“证据”,那是树立在他去贿赂手下官吏所得来的证据,这个假如是后世绝大多数国度都不会采用的证据,由于这个证据是合法的。
作为大学里法学第二毕业证的人来说,李元霸十分清楚假如把合法获得的证据作为合法证据来运用,那这样必定会形成司法体系的解体。
也许你固然可以惩罚了一个罪犯,可是代价却是整个司法体系的解体。
不可以为了独自惩罚一个罪犯,让整个司法体系都解体了。
假如司法体系解体,那最初损害的相对更大。
所以说,李元霸不以为这种钓鱼执法抓贪污犯的行为是坏事,由于贪腐固然危害大,可是假如为了抓贪污犯把司法体系和司法肉体都给彻底弄垮了,那最初社会变得更动乱,相对会比贪官形成的危害更严重。
到时候法律的威严不能维护,甚至法律这个作为社会品德的底线都无法失掉了维护,这样危害才是最大的。
所以哪怕为了抓贪污犯,可是相对也都不
第二百八十六章:破坏规则(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