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那会儿我却回家看了些关于犯罪心理学的资料,并故意出没在乡间小路闲逛着,想看偶遇的人们的细微动作和神情。
打算学会了,并论证了书中理论的真实性,就好去找律师,看他究竟想要给我透露出些什么“信息”来,或者我可以从他的眼睛中读懂什么“内在含义”。
但是他总是“出庭”,不愿见我。
曾经书中有句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我在写书的这么多年中,却认为“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当事人自己讲述的事件”也许都不是真实的事件。
人这一辈子,在于自己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
对得起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情感观——其实是,对得起自己心底的“道德标尺”。
而每个人呢,不管做什么事儿都有动机,可这动机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呢?
就像我早看破一个事实的真相:“人生何处不监牢”,于是在茫然和再度绝望的片刻,故意问律师:“当……,我要否决最初自己的决定,那样算不算妨碍公务,会不会因此而判刑坐牢?”
他非常肯定而快速的回答:“不会。”
那天他一边说,还一边微微的摇头——记得那会儿他仿佛很忙,也一直坐着,让我不知道他居然有个大肚子。
当时他理解错我的意思了,他以为我害怕自己坐牢。
其实我问他的目的是,想知道,怎样才可以去人很多的地方“坐牢”?
我觉
38 给父亲的信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