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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之万钧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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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礼书
  就比如说,“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

    但是问题来了,“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嫂嫂溺水了,救不救?

    不救,那是见死不救。

    救,男女授受不亲。

    救不救都不对,怎么办?

    孟子说:“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救还是要救的,这是权宜之计。

    “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让人“仁”,“义”,并不是为了“礼”而“礼”。

    “礼”有时候是目标,而有时候是为了达到目标所采用的方法。

    姜万钧不喜欢掉书袋,但这时候也只能给高士廉摆事实讲道理。

    大宁需要一部“礼书”,但不能全部照搬过去的旧礼。

    这部“礼书”是用来指导大家,为一些行为进行规范的,不能成为桎梏。

    同时也要为姜万钧的一些“不合理”行为进行解释。

    比如。

    “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这是过去的时候天子特赐给臣子的特权。

    能获得其中一个特权的大臣,那都基本上做到人臣的极致了。

    大汉建立后,萧何位极人臣,也仅仅是获得了其中两个特权,即:“带剑履上殿”和“入朝不趋”。

    历史上,获得三项特权的臣子,差不多都是权倾朝野的“权臣”,比如曹操,比如曾经的李渊。

    不过在大宁,满朝文武都如同汉时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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