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时日,食物殆尽即去打猎,在练武初期,狩猎多半靠运气,还学猎人一样设计些陷阱,弄些竹制弩箭。随着武功修为的增进,打猎越发得心应手,慢慢成了他的娱乐,多数时候并不猎杀猎物,而是追逐赛跑,亦或跨其背穿越森林,乐在其中。高兴时以内力吼两嗓子,鸟兽尽逃,以至方圆数里山林几乎无猎可打,所以他平时还是哼情歌怡情。
&;&;再后来,打猎不光凭轻功、步法、剑或暗器,还结合蛮力。正因他白日练武、夜眠修功,一周三打猎、顿顿食野味,且最多烤或煮个八、九成熟,有时在打猎中渴了喝新鲜兽血。他已长得骨骼粗壮,肌肉健硕,个头又长高了一点,端的是魁梧奇伟,好一个野性十足的an!劲力陡增。
&;&;勿看诺大个身躯,竟动若脱兔,轻功施展起来飘然如精灵,迅捷的花豹能轻易追上,而且在出招的速度上胜过丛林的一切动物的攻击速度。长期跟猛兽实战,他在武功中自然创了些特殊招式,可以徒手撂倒黑熊、踢翻猛虎。很多山头的大型猛兽都遭过他的暴揍或戏谑,但他几乎不杀它们,只当试招或比脚力的对象,不然没得玩了。
&;&;多处山头的丛林之王、霸主都沦为千年老二,他哼的温柔情歌对于它们简直就是瘟神的魔咒,听到或见到他人必远遁。有的很识时务会“俯首称臣”,比如狼群之王都懂得摇尾巴,祈求不被追打。他早成了这连绵无边山林中食物链的顶端,他自称“山林之龙”!
&;&;偶尔心血来潮
第十一章 乐享其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