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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金色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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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离岸公司的想法
DG方面无权干涉。

    本质上,这还是股权转让,五千万美元,需要一次性付清。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合法避税。

    增资入股税是很少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而已,可转让股份,钱进入个人腰包,需要交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避税不等于偷税漏税。

    避税,只是说暂时不用交,当你选择往外拿的时候,该交多少还是要交多少。

    这种避税,还有另外一种解读方式,那就是,这笔钱,有大用,会用于一些公司企业层面的行为,如投资经营,收购并购,等。

    本身就是干这一行的,钱丰自然不会不懂,当时他就隐约有些猜测。

    只是他做梦都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而且,不是他想象中的任何一种,而是,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是什么?

    字面上理解,就是在离岸法区,也就是一些经济特别宽松区域注册成立的公司。

    具体来讲,就是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还有百慕大,毛里求斯,等一些区域。

    弊端不是完全没有,但总的来说,利大于弊。

    比如,开展跨国业务更加方便,比如,可以合法避税,比如,方便海外融资,避开关税壁垒,又比如,有更高的保密性……

    等等。

    所以,不论是外面的走进来,还是国内的走出去,往往都会注册离岸公司,作为跳板。

   

第102章 离岸公司的想法(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