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现在已经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一个,出来工作后,谈过两个。
除大学交的那个是日久生情之外,另外两个都是朋友介绍的,看对眼了,就在一起了。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相亲。
在大学交的那个,毕业后分居两地,渐渐就黄了。
出来工作后谈的那两个,第一个性格有些冲突,交往大半年后,双方都无法忍受,大吵一架后就分了。谁都没想过挽留对方。
后面那个……才刚分手一个月。也就是他决定要回来继承农庄,女朋友无法理解他为了一个乡下地方承担上千万债务。
大概也是不愿意离开大城市。
既然如此,只能是和平分手了。
他知道自己日后极有可能要在这里扎根的,如果要找女朋友,最好是愿意留在农村的。至少,能接受他留在农村。
如果对方他看对眼的,而且在明知他负债累累的前提下,还愿意一起的,他只能‘爱了爱了’。
当然,穆婶说的‘长相那可是相当水’也是关键。
他毫不讳言自己好颜色。
不是好色,而是好颜色。
至少有两个成语,可以充分表明人类自古以来就是视觉动物:眼见为实、眼不见为净。
作为视觉动物,他并不觉得注重女朋友的外表有什么不对。
外貌是人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也是人发现别人闪光点的最直接、最直观的渠道。
不过,这事成不
第十四章 给你介绍个女孩子哇(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