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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被天后告白,我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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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龙哥,我好了
”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没发现你居然是个结巴呢?”

    他有点后悔找这家伙了。

    之前他让对四强的其余两个人都做了调查。

    发现“面对疾风”其实是个富二代,来参加节目属于玩票。

    而七七七则是个标准的素人,甚至比素人还要低一档。

    因为这个叫七仔的小家伙实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凭,社交废物,目前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

    没什么野心,唯一的特长是唱歌。

    这样的人自然比那种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乐上似乎有一种惊人的天赋,但因为他的性格,却一直没有展露出来。

    不过这只是林慕的猜测。

    叫他来试唱,一是想操控冠军人选,二是想证实自己的猜测。

    这个瘦弱平庸的眼镜男生,是不是真的有那种万中无一的天赋。

    原本的计划是,七七七决赛唱自己给他的这首歌,就有九成把握让他夺冠。

    然后再顺势把这家伙纳入“张龙虎工作室”的麾下。

    不过现在看他连话说不清楚的样子,估计是自己猜测有误了。

    算了,来都来了,试试吧。

    最多给他两个小时,不行就滚蛋。

    “龙、龙哥,我好了。”

    这时,瘦弱的眼镜男生忽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