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比谁都明白。
只是印刷厂一天卖不出去,林业局就要从自己的财政里面拿出一百多号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要是拿不出来,那一百多号等着吃饭的嘴,就会到林业局大楼前面嚷嚷个不停,给领导们造成困扰。
并且,只要是印刷厂还是属于国营企业的序列,就得保证那些资产和设备都在。谁要是敢说把这些资产和设备拿去卖了给职工顶工资,那一个擅自倒卖国有资产的大帽子,怕是免不得就要扣在脑袋上。
所以对于印刷厂这样的企业被贱卖,上面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左右都是一个麻烦,一个烫手山芋,直接转给私人老板,换一个轻手利脚。
可是像供销社这样的企业,可就是两回事了。
印刷厂的股份非常清晰,职工全体占有百分之十,剩下的百分之九十都属于林业局。所以林业局商业处对印刷厂如何处置,有着绝对的话语权。
但是向供销社这样,在此前已经进行了集体公有制改革,职工掏钱认购了供销社股份,员工占大头绥城市政府占小头的企业,话语权可就不归政府了。
就算是和政府去说这个事儿,政府所能做的也就是充当一个中间人的身份,把职工们招呼到一起,和李阳谈具体的收购事宜。
这就很难办。
这世界上最简单的是人心,最复杂的也是人心。
一个人拉一条绳子,他就能往一个方向使劲。可是一百个人拉一条绳子,天知道这绳子会
第一三五章:集体所有制的麻烦(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