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海湾边,一记枪响。
杜正辉利用最后一丝清明,果断的扣下扳机,漆黑发亮的点三八,显然长年保养得当,一枚子弹脱膛而出,短促的声音后,瞬间洞穿脑骨。
杜正辉没有任何一点停滞,身体便侧着向左倒去,翻到在大埔木屋前。
一名名O记警员神色沉重,表情肃穆的放低枪口,海风徐徐吹过地面草叶,几只海鸟远远飞走,夕阳余晖洒落在海面,波涛声如歌,如乐。
黄志明缓缓停下脚步,站定在杜正辉的尸体前,神色有点恍惚,捡起掉落芳草地的一把警枪,无力跪在草地上,侧手翻过枪身,上面是警枪编号:HP0728。
1974年8月7号,一位警察学校毕业的年轻人,穿着制服踏入中环警署,O记长官亲手授此配枪。
黄志明指尖轻轻摩挲过枪身上铭刻的编号,深深吸入空气,悠长吐气道:“阿杜,不管法官怎么说,你永远是我心里的好警察。”
“黄sir,新街南警区的人到了。”这时一名警员收起武器,上前报告,海崖多出几辆警车,两队警员正在一位抽着香烟,穿着夹克的警官带领着上前,黄志明默默将枪收起,出声说道:“配合对方一起搜证吧,证据、尸体都带回总署。”
“yes,sir!”在黄志明心里阿杜还是一名警察,可是在其余警员看来,阿杜毫无疑问是名极度危险的罪犯,按照流程该怎么处理,必须这么处理,黄志明作为总督
第172章 犯的错,拿命抵(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