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吏治;又亲自选派都督、刺史等地方官,并将其功过写在宫内屏风上,作为升降奖惩的依据。另又规定五品以上的京官轮流值宿中书省,以便随时延见,垂询民间疾苦和施政得失,百官遂自励廉能,直接提高政府效率,一时政治清明。
贞观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基本没有贪污的历史时期,这也许是唐太宗最值得称道的政绩。在唐太宗统治下的中国,皇帝率先垂范,官员一心为公,吏佐各安本份,滥用职权和贪污渎职的现象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尢为可贵的是:唐太宗并没有用残酷的刑罚来檠告贪污,主要是以身示范和制定一套尽可能科学的政治体制来预防贪污。在一个精明自律的统治者面前,官吏贪污的动机很小,贪官污吏也不容易找到藏身之地。防范贪污主要取决于一套科学修明的政治体制,光靠事后的打击只能取效于一时,不能从根子上铲除贪污赖以滋生的社会土壤。
完善体制
唐太宗在位期间使隋制更趋於完善。如中央朝廷方面延续了三省六部制,特设政事堂,以利合议问政,并收三省互相牵制之效;地方上沿袭了隋代的郡县两级制,分全国为十个监区(道)。此外,行府兵制,寓兵於农;均田制、租庸调制、科举制等皆有所发展。这些措施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统治基础。
他还下令合并州县,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
订律轻刑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
第36章 番外篇唐朝两大盛世与安史之乱(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