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时代,美国本土是没有马的,所以摩根马最初是随着殖民者到达美国,摩根马最初的血统来自阿拉伯马和英国纯血马的杂交,但并不是人为干预的,而是自然性偶然诞生。
美国人摩根偶然发现了这种杂交马,表现出良好的外形和卓越的工作能力。
体质结实,结构匀称,体高142cm,体重470kg,毛色为黑骝。
头颈高昂,眼大有神,耳小竖直、灵活。体躯丰圆,背腰短广,肋骨紧密而深长。肩、系倾斜,四肢直立,肢势端正,步样伸畅,体态优美,富有悍威。
在短距离比赛时表现出卓越的速力,体重超过其它马数百磅。
但看中了这个马,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
这种马就成了美国第一个本土马种。
美国现在的所有本土马种,都是以摩根马为源头发展起来的。
这种马属于轻型驮马,但它很适于长途骑乘,富于持久力,实用价值很高。
据测验,450公里,只需五天,实际行进时数,仅为45~50小时。
所以也是兼用型马种,也可以作为赛事马,因为摩根马不仅各项数据均衡,也是最聪明的马之一。
以通用型闻名全世界。
在许多品种的形成中,都有摩根马的影子,比如夸特马、田纳西走马和美国标准骑乘种马等,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摩根马出口到英国等地,影响了哈克尼马的选育。
吴青峰露出
145,摩根马(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