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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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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民国二十五年国防计划
规定:“国防委员会为全国国防最高决定机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负其责任。”同时规定:“国防委员会为便利决议之执行,得直接秘密指导国民政府之军事及行政各高级机关,并督促其完成”。国防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以中央政治委员会正、副主席兼任之。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的设立,表明了民党政府从国防决策机构方面开始初步调整。

    &;&;石城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的一位上校正在向我们介绍中央方面的各项计划;

    &;&;为了确立国防区域和划分战场,特制订了《民国二十五年度国防计划大纲》将全国划分为4个大区:

    &;&;(1)抗战区:察、绥、冀、晋、鲁、豫、江、浙、闽、粤;

    &;&;(2)警备区:皖、赣、湘、桂;

    &;&;(3)绥靖区:付、秦、蜀、宁;

    &;&;(4)预备区:秦、蜀、鄂、湘、桂、赣、云、新、青、藏、康。

    &;&;并以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帅机关,设冀察、晋绥、山东、江浙、福建、粤桂6个国防军总指挥部,1个预备军总指挥部(由秦、甘、蜀、鄂、湘、赣、云、贵8省组成)。

    &;&;1936年,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规定了预定战场的阵地设置。

    &;&;(1)北正面:

    &;&;甲、鲁省区,包括潍河阵地,鲁南阵地,鲁西阵地。

    &;&;乙、冀察区,包括平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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