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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一一 关于宋惠莲的刑事判决书(中)
    现在宣布,继续开庭审理“宋惠莲自杀案件”。

    我们需要重点分析本法庭列出的几对矛盾,以便给出合乎逻辑、符合情理的判决结果。

    一、宋惠莲自身的弱点和矛盾

    1、野心勃勃却又缺乏自知之明

    (1)一个人想要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无可厚非,只是在手段和途径的选择上需要斟酌再三。她肯定不是一个传统的家庭妇女,没有什么三从四德、相夫教子的传统概念,她也在寻找一切机会向上爬,所以在一匹蓝缎子的诱惑下轻易地“输身(向主人出卖肉体。)”了。她以为从此自己一步登天、平步青云了,谁知她只是西门庆餐后的甜点、泄欲的工具。但野心勃勃的她不这样认为,她认为锦绣前程正在朝自己招手,她天真地以为,自己已经成了西门庆的小老婆。她不知自己几斤几两,指导孟玉楼打牌,结果遭受训斥;对贲四、傅伙计、陈敬济这些中层干部呼来唤去,我们可以想见她当时的情态;她一直认为自己和西门庆关系很铁,谁知却像玩偶一样,被西门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在被疯狂地占有的同时,又受到了无情的欺骗。

    其实,现在评价宋惠莲还为时过早,参照物还较少,比如后来出现的王六儿、贲四嫂、如意儿,身份地位和她差不多,她们就非常有自知之明,要么通过这种裙带关系得到小恩小惠,要么甘于保住奴才地位,要么“辛苦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照顾一下丈夫的生意。她们很对,在西门庆身上只能得到这些,她们从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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