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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二四 苗青案情妇喝血贪官敲髓
    扬州有一个员外,名叫苗天秀,家业殷实,颇知诗书,年纪四十,身边无子,只有一个女儿尚未出嫁。其妻李氏,身染重病,卧倒在床,家中之事都委托给了宠妾刁七儿,此人乃娼妓出身,是天秀用三百两银子娶回来的,受到无比恩宠。

    有一天,一个自称是东京报恩寺的僧人前来化缘,因为寺里缺少一尊镀金的铜罗汉。天秀一听,拿出50两银子布施,僧人说只需一半足矣,可天秀坚持要给,要把剩下的当做斋供。临行之前,僧人说:“员外左眼眶下有一道死气,主不出此年当有大灾。你有如此善缘与我,贫僧焉敢不预先说知。今后随有甚事,切勿出境。戒之戒之。”

    半月之后,天秀偶游后院,发现其家人苗青正和刁氏在窃窃私语,他不由分说,将苗青痛打一顿,发誓要驱逐其出府。苗青恐惧,央求左右四邻讲情,天秀果然没有斩草除根,又把他留了下来,然而,小人不会有反省克己之念,他至此对天秀怀恨在心。

    苗天秀有个表兄黄美,是举人出身,现正在东京做通判,黄美给天秀寄信,邀请他到东京,一来游玩,二来可以谋求个前程。天秀看信大喜,向其妻妾说道:“东京景物繁华,我久欲游览,无由得便。不想表兄书信来招,实慰平生之愿。”其妻李氏便说:“前日僧人相你面上有灾厄,嘱咐不可出门。此去京都甚远,况且你家私沉重,抛下幼女病妻在家,未审此去前程如何,不如勿往为善。”苗天秀不听,反而痛斥妻子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不能遨游天下,遍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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